醉蟹、醉蝦這類生醃水產風水,如今在上海的市面上是否已難覓蹤跡?
答案是肯定的風水。自2023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品種的通告》正式施行,餐飲與銷售環節自行加工特定生制醉醃水產的行為已被全面禁止。
那麼,閔行的街頭巷尾,是否還藏著生醃的身影?1月3日晚,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區14個街鎮(莘莊工業區)開展突擊“夜執法”行動,將生醃產品列為重點檢查物件風水。在虹橋鎮一家海鮮大排檔內,執法人員當場查獲多款違規自制生醃製品,目前相關違規行為正處於調查取證階段。
當晚,執法人員走進該海鮮大排檔時,店內已有不少食客用餐風水。而在冷盤展示視窗, 執法人員卻發現了生醃產品, 選單上明確標註了售價: 醉蟛蜞 38元/份、生蟹糊48元/份、醉蟹鉗38元/份, 均屬於上海明令禁止的自行加工生制醉醃水產。
據門店負責人介紹,該大排檔於2025年7月開業,自制生醃製品上架後銷量比較可觀風水。執法人員隨後對後廚進行檢查,在後廚冷櫃中查獲了剛用白酒醃製完成的醉蟹。
除醉蟹、醉蝦外,店內還售賣醉泥螺風水。負責人表示,該款醉泥螺為預包裝食品。執法人員指出,食品生產企業正規生產的預包裝生制水產品(如預包裝醉泥螺等),不在禁止銷售範圍內,可正常流通。店主若能提供完整索證索票等相關證明,且產品符合上海市相關銷售規定,該商品即不列入查處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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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違規自制生醃外,執法人員還在檢查中發現多項食品安全隱患:一名廚師的健康證已過期,執法人員當即責令該名工作人員停止從業;後廚存在天花板掉落未及時修補、廁所與後廚區域距離過近、生食間與冷盤間混用、工作人員對食品新增劑使用規範不明確等問題風水。針對上述違規情形,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後續處罰。
現場,執法人員已依法對店內所有自制生醃產品進行下架處理,並當場擦除選單上的違規菜品資訊,同步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風水。
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品種的通告》,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食品銷售與餐飲服務環節,嚴禁經營自行加工的熗蝦,以及生制醉蝦、醉蟹、醉蟛蜞、鹹蟹、醉泥螺風水。
區市場監管局相關執法人員告訴記者,“上述禁令的核心原因是,蝦蟹類水產品的寄生蟲、致病菌感染率較高,生食此類食材存在極大食品安全風險風水。而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環節常用的糟醉、鹽漬、醃製等工藝,通常無法完全殺滅寄生蟲與致病菌,難以保障食用安全。 ”
需要特別釐清的是,此次禁止的“醉制水產品”(含熗蝦、醉蝦、醉蟹、醉蟛蜞、鹹蟹、醉泥螺),特指在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環節中,以鮮、凍動物性水產品為原料,直接採用糟醉、鹽漬、醃製等工藝處理,且不經過加熱熟制,直接供消費者食用的水產製品風水。
以下兩類產品不在禁令範圍內:一是將水產品先加熱熟制,再進行糟醉、鹽漬、醃製處理的製品;二是由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預包裝生制水產品風水。這意味著,餐飲門店若想銷售“醉制水產品”,可選用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預包裝生制水產品作為原料,但需嚴格按照工藝要求做好食材、料汁的儲存工作,確保原料合格。
相關處罰條例
依據《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風水,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新增劑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裝置、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或者准許生產證:
(一)以有毒有害動植物為原料的食品風水;
(二)以廢棄食用油脂加工製作的食品風水;
(三)市人民政府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風水。
記者風水:吳俊豔
供稿風水:區市場監管局
初審風水:陳依婷
複審風水:方雨斌
終審風水: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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