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和腳踏車酒駕納入篩查

電動腳踏車和腳踏車酒駕納入篩查

昨晚,民警在駒子房路南向北方向開展酒駕夜查腳踏車。 本報記者 甘南攝

本報訊(記者 張蕾)昨晚,朝陽交通支隊民警在朝陽區駒子房路南向北方向開展酒駕夜查腳踏車。記者現場注意到,與以往夜查酒駕主要針對機動車駕駛員不同,電動腳踏車和腳踏車騎行人也納入了酒駕篩查範圍。

昨晚9時後,朝陽區駒子房路上,車流漸稀腳踏車。“您好,車停一下,測個酒。”輔路上,相繼有電動腳踏車被執法交警攔下“吹酒”。儘管有不少駕駛人疑惑不解,“電動腳踏車也要測酒?”但仍停下車,配合交警進行吹氣檢測。

9時50分,一名年輕男子騎著電動腳踏車經過,被交警攔下測酒時,酒精初篩儀突然亮起,該男子隨後被引導到路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53mg/100ml腳踏車。其後,又有兩名電動腳踏車駕駛人因酒駕被查。經檢測,二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別為28mg/100ml和55mg/100ml。

三名駕駛人因未達到80mg/100ml的醉駕處罰標準,交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但不建議駕駛人繼續騎行,“可以推著回去,或者選擇其他方式腳踏車。”一位現場被查處的電動腳踏車駕駛人告訴記者,他晚上和同事聚餐喝了一點啤酒,“以前不知道非機動車不能酒駕,喝得也不多,現在知道了,以後肯定不會了。”

記者瞭解到,市公安交管部門在今年7月啟動非機動車十類不文明行為專項治理,在對逆行、闖燈等違法行為持續開展查處整治的基礎上,也對酒後騎行、騎車拍照、多人並排騎行等不文明行為嚴查嚴管腳踏車。目前,在對機動車開展酒駕夜查的同時,電動腳踏車、腳踏車也納入了酒駕篩查範圍。

現場交警告訴記者,非機動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未到80mg/100ml醉駕標準的,交管部門會給予批評教育;超過80mg/100ml醉駕標準的,將處以50元罰款處罰腳踏車

記者從市公安交管局瞭解到,入冬以來,交管部門每天“不定時、不定點”持續開展夜查整治行動,除加大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外,還結合冬季違法特點,重點查處麵包車超員載客、摩托車改裝炸街、貨車渣土車有組織涉牌違法、非機動車闖燈逆行等易肇事肇禍的違法行為,壓減防範交通事故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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